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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转发)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

时间:2023-06-29     编辑:张亚非     阅读:

校内各有关单位:

近日成都市科技局发布了《2023年成都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》(以下简称“指南”,附件1),现将校内组织申报要求通知如下。

一、项目类别

2023年成都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。重点项目申请人结合自身条件选择指南中的题目进行申报,一般项目申请人围绕指南中的专题方向、自拟题目进行申报。(研究课题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)。

二、限项要求

同一申报单位(高校、科研院所同一项目负责人)限申报同一子业务类别项目1项。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、相近申报材料跨类别重复申报。已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(一)须符合各类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。

(二)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,严禁夸大不实,甚至弄虚作假。

(三)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,以及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,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“黑名单”记录。

(四)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、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,应当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。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,市级各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。

(五)鼓励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(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、实验(工程)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),并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在科研助理岗位就业。

(六)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,涉及内容应不涉密。

四、项目审核

项目负责人提交后,项目状态为“待申报单位审核”;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,项目状态为“待推荐单位审核”;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后,项目状态为“已受理”。

在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前(对应项目状态为“待申报单位审核”“待推荐单位审核”“待窗口审核”),项目负责人可自行撤回修改;若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已审核通过(对应项目状态为“待业务处室审核”)或业务处室已受理(对应项目状态为“已受理”),项目负责人可电话联系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,由窗口将项目撤回为“待窗口审核”状态后,项目负责人再自行撤回修改。撤回修改仅限申报期内,逾期不可撤回。

五、填报要求

项目申请人通过“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申报系统”)(网址:https://kjxm.cdst.chengdu.gov.cn)实行全程网上申报。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,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,上传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(附件材料中“盖章签字页”统一要求如下:申报书“封面页”加盖申报单位公章;“承诺书页(申报单位)”加盖申报单位公章;“承诺书页(项目负责人)”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;“申报审查页”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,如有联合申报单位,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,推荐单位暂不盖章;以上页面盖(签)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“盖章签字页”栏),提交成功后,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

六、申报时限

申报单位网上提交(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)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9日(星期三)17:00时。本次申报的项目按完成网上申报(以处室受理成功、对应项目在申报系统中状态为“已受理”为准,下同)的时间分两批次评审和支持。

2023年7月16日(星期日)17:00(含)前完成网上申报的项目,统一纳入第一批评审,经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的,在2023年予以立项支持;2023年7月16日17:00(不含)之后完成网上申报的项目,统一纳入第二批评审,第二批评审工作将于2023年8月30日之后择机组织实施,符合支持条件的,在2024年统筹安排。

申报重点项目(限项要求)的项目负责人分别于7月11日(星期二)17:00(第一批评审)、8月4日(星期五)17:00前(第二批评审)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申报意向表(附件2),学校将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申报。第一批次学校已经推荐申报的子业务项目,第二批次不再推荐。

七、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

校内申报咨询:陈开、魏春晖、赵梨利,028-66367279

项目指南咨询:政策法规与科技监督处,028-61881749、61881738

申报流程咨询:市科技局政务窗口,028-86924834

技术支持咨询:系统技术问题咨询技术支持部门,028-65575919


附件:1.2023年成都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

2.2023年成都市软科学项目申报意向表


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

2023年6月29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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